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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旅游做好自我保护,才能让旅途更安乐
文章来源:    文章编辑:南宁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3-1-30 12:02: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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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春节黄金周将至,许多游客选择出外旅游的方式来过年,旅游市场的热度不断提升。在这样的旅游热中,游客更应做好冷思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规避旅途中的风险。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示和建议市民:做好自我保护,才能让旅途更安乐。

    案例一:买好保险防意外

  2012年底,南宁张女士参加旅行团去东北旅游。签完旅游合同后,旅行社建议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张女士对此表示不解:“旅行社不是已经买有保险了吗?”

  当时工作人员解释称:“旅行社的责任险,承保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游客因个人原因发生意外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为了防范意外,张女士花十几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到东北后,旅游团成员被带去滑雪场滑雪。在滑雪过程中,张女士不慎摔倒受伤,经医生诊断为尾椎骨折。经索赔,保险公司对张女士进行了赔付,弥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张女士慨叹:幸亏出行前买了保险。否则省下这十几元钱,就得贴上几千元钱了。

  提醒:

  广西旅游质监部门方面就此案例提示游客:外出旅游途中,可能会遇到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证件遗失等各种情况,旅游者可通过保险手段减少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否则,旅行社责任险虽然可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等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埋单,而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和损失,就只能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旅游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或通过旅行社等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在购买时,游客需特别留意保险的保障范围,根据旅游项目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就可以了。

  另外,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游客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有关代理机构报案。如果需要就医,则要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这样才能获得相应赔付。

  案例二:“团购旅游”成陷阱

  2012年,游客范先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质监部门电话举报称,他在某团购网站看到了一则价格低廉得诱人的旅游信息:“今日团购:原价3600元的桂林豪华双人之旅现价只要138元,而且是双人哦。”

  两人只要138元?想为父母报名去桂林旅游的范先生,当即拨打了该团购信息中预留的电话号码咨询。接电话的人表示,他确是深圳某旅行社上海票务代理的工作人员,并一再表示,他们的团购信息是真的。

  但范先生对此还是有所怀疑:这样的回答可信吗?这样的团购是否存在欺诈陷阱?

  旅游质监部门经核查后,及时给范先生进行了回复:这是利用网络团购平台进行的低价、虚假旅游广告宣传。

  提醒:

  针对目前一些网站进入门槛低、监管难度大、信息真假难辩的情况,旅游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游客,在参加网络团购旅游活动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辨别真伪。

  首先,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网站首页要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原许可旅游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所以游客可仔细查看旅行社网站首页的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如有疑问,还可以进入广西旅游局官网查询旅行社相关资质信息后才进行实质性操作。

  另外,游客通过网络汇款后要记得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并与相关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误入“黑中介”、“非旅行社”的旅游网站中,以致发生旅游质量纠纷或安全事故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案例三:坐“野船”得不偿失

  2012年年中,广西桂林旅游投诉中心接到江苏游客张某的电话投诉:“我们乘坐的船出发后20分钟左右,就搁浅在漓江上的一个小岛,至今已经快3个小时了,都没有人来管我们。”

  接到投诉后,当地旅游质监部门在询问详细情况后,立即查找到接待相关游客的旅行社,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要求旅行社指派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理。

  经调查,涉事旅行社和导游改变了合同安排的漓江游览行程,带游客去乘坐“野船”,而非正规的游船和航线去游漓江,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旅游质监部门责成地接旅行社采取补救措施,通过向客人道歉、赠送游览项目、加菜等一系列安抚措施,完成游客的后续行程,并赔偿每位客人1300元。同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对地接社违规行为做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提醒: 

  此案是因地接社违约变更客人和组团社约定行程方式,以降低服务标准损害客人利益来获取蝇头小利;导游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未尽提示义务等原因造成。

  结合本案的情况,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游客:参团时要从自身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出发,不要乘坐不合法、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船”游览漓江。

  旅游质监部门表示,此事对于旅行社也是一个提醒:必须树立品牌,服务至上意识,守法经营,不要因获取眼前小利而损害客人利益和长远利益,选择低价低质的旅游产品,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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