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2日发布2013年国庆假日第2号旅游信息通报称,10月2日有57名游客滞留南宁机场,事件起因是旅行社行程安排出现问题,导致游客没有护照无法登机。记者3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假日办获悉,经相关部门调解和双方协商,2日滞留南宁机场的57名游客已与旅行社达成赔偿协议,并于当晚疏散。
记者了解到,这57名游客本计划2日凌晨由南宁机场乘机赴韩国旅游,但由于旅行社送护照的车辆发生故障没有及时送到,导致游客滞留机场十余小时,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等问题也一时僵持不下。广西自治区假日办工作人员表示,在此次事件中旅行社的确负有一定责任,而车辆故障也属特殊情况,在假日办等部门协调下,2日晚8时许,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协议,在全额退款的同时,旅行社再给每人支付4000元赔偿金。
社的负责人承认此次事件确实是旅行社失误,愿意全额退款的同时,再给每人支付4000元赔偿金。但是,大部分游客提出,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因此,他们认为旅行社至少要赔偿6500元以上的金额,并希望旅游局领导当场进行判定。
广西防城港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旅游局没有权利当场决定过错方的赔款金额。若游客对于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旅游局投诉,经过立案调查之后,才能认定过错方的赔偿方式和金额。
对新法当中所规定的“1至3倍赔偿”,南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梁上珍当场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解读》与大家探讨。关于违约赔付这一条的条文解释中提到,旅行社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这种情形在旅游行业中通常被称为甩团。但东兴口岸国际旅行社是过失违约,不是甩团。
现场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将旅行团时间更改至3日出发,8日回程。但大部分游客提出,因为工作原因不能接受时间更改。而团队旅游的签证是团队签证,若是有大部分人不能出行,签证会失效。第二个方案则是全额退款,并赔偿4000元,这是旅行社能够做出的最大赔偿额度。
经过相关工作人员的调解,部分游客在现场阅读新法解释,并且听取了工作人员的解答之后,决定接受该赔偿方案。2日下午1时许,已有18名乘客领取了赔偿金,并与旅行社签订协议,离开现场。
截至2日晚上8时30分左右,所有游客都与旅行社签订协议,接受赔偿离开机场。